職場

抓替罪羊——那些領導愛偷玩的手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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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替罪羊,是指領導者在遇到重大挫折以後,為了擺脫困境,化被動為主動,而玩弄手腕,轉嫁災禍,有意犧牲某個下屬的用人權術。

領導者不必費盡心計,被動防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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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是從一開始就以所謂正確的面貌出現,抓“替罪羊”,將他置於死地。

乘人們的注意力被吸引到“替罪羊”身上之際,真正的“罪魁”——領導者,反而從人們的視線下溜走了。

常見的抓替罪羊的手段有:

1、領導者首先利用某個下屬,“制服”那些反對自己的人,當這個下屬“出色”完成任務,同時激起了人們的普遍憤慨時,領導者又突然把他“拋”出去,嚴厲“懲處”他,以平民憤。

2、某項工作由於種種原因,長期搞不上去,群眾意見很大。為了轉移群眾的視線,保住自己的地位,便將主管該項工作的某甲當作替罪羊,“撤職查辦”出去,以顯示自己的正確。

 

3、領導集團遇到嚴重危機,廣大群眾對現領導層疑心重重,很不信任。為了維持多數領導成員的權力,化被動為主動,經過一番權力之爭,無情地將“失敗者”拋出去,並且向廣大群眾“解釋”說:現領導犯的種種錯和過失,都是這個“壞蛋”幹的。

4、某項工作自以為干得不錯,報給上級部門“請功”,誰知違背了上級領導的“意圖”,犯了原則性錯誤,日後“有柴”燒,經過一番策劃,趕緊找一個下屬當替罪羊,向上級有個“交待”,以解燃眉之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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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、向下屬佈置任務時,再三強調:“此事關係重大,只許幹好,不許干壞”,藉此留下“伏筆”。倘若下屬出色完成任務,便將此“功”竊為己有,大肆宣揚,擴大自己的“影響”,萬一下屬慘遭失敗,也無甚緊要,反正自己“有言在先”,只須將此“過”推給下屬,讓他替自己“背”著就是了。

此事明明是自己的“得”力下屬辦砸了,為了“保住”該下屬,趕緊想個應急的辦法,將造成重大損失的直接責任,推給另一個“參與”此事的下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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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人錯誤,集體來“承擔”,讓整個集體為個人當替罪羊。上級部門一旦怪罪下來,只須“集體出面”,作一次“深刻檢查”,表示今後一定“吸取教訓”就行了,誰也不掉烏紗帽。

現領導為了抓好工作,將責任到原領導身上,讓自己調走的原領導當替罪羊。這種權術,在一些部門,往被那些業績平平的領導者所採用。

最有趣,也是最“精彩”的是,當某項工作出現重大失誤時,領導為了逃脫上級部門的追查,竟然在同級之間、上下級之間,相互抓起了替罪羊。這種毫不留情的“抓羊”遊戲,令人瞠目結舌。

 

最後的結局,往往是勢單力薄的“失敗者”,成為可憐的替罪羊。
識別和提防的“要訣”:

凡是遇到虛偽、狡猾的領導者,就應該注意觀察,他平時是否“喜歡”將一切成績歸於自己,同時又將一切過失推給別人。

與有“抓羊”前科的領導者打交道,應多加小心,有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應盡量做到事事留有“實據”,以便日後“查找”。

自己研究法規,不給抓羊者留下“可乘之機”。

無情提露抓羊者的卑劣行徑,使他在群眾的監督之下,不敢胡作非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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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靠上級組織的幫助和支持。